泠然写作文,先把自己感动哭了。
她写冬天里,忙碌了一周的妈妈,下了班,马不停蹄地来奶奶家接她。外面下着雪,妈妈把她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就怕她吹了凉风受了冻。但是(这时候的转折很关键),她坐上车,却发现妈妈没有戴手套。此处省略的一百字,是泠然对那双冻得通红且饱经沧桑的母亲的手的描述。
这篇文章写的真是好,如果我不是当事人,看到这篇文章,看到小女孩细腻地描写着妈妈的牺牲、坚忍和爱。我也会很感动,并且会想这个小姑娘是谁家生的,怎么能把生活中的小事写得这么好。
但是,这篇感动了我自己也感动了别人的文章,完全不符合生活的逻辑。小女孩描述的那个不戴手套的妈妈,实在没什么好赞叹的。因为那个妈妈压根就不想戴什么手套,她开着车子去接她的孩子,包裹好孩子,她会带着孩子钻进小汽车里,然后立刻打开车里的暖风,温暖她那双每天被护手霜滋养的细腻柔滑的手。
后来这篇文章在发表前被她的语文老师好好地修改了一番,修改的重点是把我们的交通工具由汽车改为了电瓶车。我想,他应该和我一样,知道了感动的“真相”。
我们的时代已经富庶到了这种地步吗?没法感动?不必伤心?何须怜悯?文学作品中,在烈日下拉了一车粮食走了几里路的母亲,赶到集市卖掉粮食,然后再赶往孩子的学校,当她把几张皱巴巴的钞票递到孩子手上,袖口亮闪闪的盐花怎么能不让人感动……
生病的孩子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老父亲的肩膀像山一样阻挡了来自寒冬里的烈风。老父亲骑了一里路又骑了一里路,孩子在起伏不定的山路上颠簸着,直到看见父亲的后背冒出了一丝丝的热气,这样的场景怎么能不令人动容?
而今天,当一个父亲说他开着奔驰汽车送儿子去上大学,回来的路上犯困,险些出了事故。我真的是应该感动,但是又觉得这感动终究不能成行。孩子这么大了,为什么不能自己去?感觉疲劳,为什么还要上高速?既对他人不负责任,也对自己不负责任,这有什么可以感动的呢?
可是不久前,在宁夏水洞沟,我们仨(先生、泠然和我)参观一处兵营,需穿越一条掩埋在山体里的长长地道。那时已近黄昏,我们走累了,也饿了。洞内黑且恐怖,泠然突然问我,妈妈,万一我们出不去了,会不会饿死在这里?
这时候走在前面的爸爸听见了,他扭头说,有爸爸在,怎么会让你饿死?实在不行,喝我的血吃我的肉!爸爸说得特别豪迈,那种感觉就像我们真的会出不去似的。而泠然呢,你吐了吐舌头,说了句,谁要吃你的肉,臭死了。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突然很感动,因为我发自肺腑地相信孩子爸爸说的是真的。当我们回归原始状态,当我们被逼入绝境,他首先想到的是牺牲自己来成全我们,尤其是你,他的女儿,他会把最后的希望留给你,我笃定他会这么做。
走着走着,就到了洞口,当一缕夕阳铺洒在爸爸的肩头,我觉得站在我们身前的这个男人是个英雄,是个伟大的父亲。他瘦削的肩膀和伟岸的身躯都让我感动。那时我就想,如果你能把这样的场景写进作文,是不是会更真实更美好呢。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并不会因为一两篇出彩的作文,放弃我们的优越生活。
这何尝不是生活的真相。(郭宏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