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马继群 魏婧婧) 近年来,新沂市检察院引领理念、探索发展、创新工作,在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上下功夫、出实招,为守护绿水青山趟出了一条新路子。6月4日,在第47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新沂市检察院举行“公益诉讼中心”暨“林业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徐州市检察院相关领导以及新沂市公、检、法主要领导莅临指导。
“公益诉讼中心”是徐州市首家集线索收集、案情研判、案件办理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中心。分为集中办案区、科技取证区、案情研判区和业务指导区。集中办案区配置了三台电脑,外网电脑侧重社会热点信息收集,拓宽公益诉讼举报线索来源,专网电脑开通“两法衔接平台”端口,侧重行政执法线索排查,内网电脑用于案件审查办理。科技取证区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模式,该院新进采购的无人机,已多次为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案情研判区接入视频会议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院及时沟通、快速反馈,大大提高公益诉讼案件层报效率。业务指导区放置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和具有良好社会效果的典型案例材料,方便承办人办案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及时查阅资料。
“林业生态修复基地”设在风景怡人的“天下第一江山”-马陵山风景区,占地40余亩,为徐州市首家林业生态修复基地。 为及时做好盗伐、滥伐、毁坏林木案件的生态修复工作,发挥案件的震慑与警示教育作用,增强被告人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该院针对滥伐林木犯罪大力开展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尝试创新修复方式,要求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外,以补种树木等方式承担环境修复责任。为加强科学规划和后续管理,新沂检察院依托马陵山风景区设立集中生态修复基地。被告人可自愿选择亲自补种或交纳生态补偿资金的方式,进行林木补植。新沂市农委负责设计规划、确定林木种类、定期监管维护,保证苗木成活率,确保生态修复效果。基地的成立,完善了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推动了生态修复和案后补偿等工作,对自然生态环境修复具有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有利于实现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统一。今年以来该院已对滥伐林木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立案审查20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