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春酒楼《水晶肴蹄》名称讨论座谈会举行

来源:中国资讯网    作者:顾华琪 步正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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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肴肉不当菜”、“水晶肴肉”、“水晶肴蹄”、“镇江肴肉”……面对市场肴肉名目繁多的名称,以何名称为准?日前,《水晶肴蹄》名称讨论座谈会在大市口宴春酒楼职工之家举行。俞加仁、潘镇平、陈庆平、杜友生、陈其福、陆世麟等十多名镇江餐厨元老参加座谈讨论。镇江餐饮协会会长吴荣生,名俗专家蔡庆来等出席会议。

镇江肴肉,就是镇江人所喜爱的“水晶肴蹄”,它的传统生产工艺、生产工具有很多特色。比如浇在肴蹄上的老卤冻子,在冷凝之后结为“水晶”,晶莹鲜香,一块肴肉拿起来,色、香、味俱佳。在《金瓶梅》第三十四回中、清康熙时,浙江嘉兴人顾仲所撰《养小录》中就有一“夏月冻蹄膏”一说,所以说,“水晶肴蹄”的名称,是一项极其珍贵的饮食历史的宝贵遗存。

“水晶肴蹄”所选料作了解释:“肉就是肉,蹄就是蹄,有着本质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他作了进一步解释:人们俗称的“肴”或“肴肉”均为猪前蹄特定部位一一走爪肉(肌腱),也叫三角棱肴所制,由于其肉红皮白,光滑晶莹,卤冻透明,犹如水晶,故有“水晶肴蹄”之美称。

肴肉是猪肉做的,肴蹄是猪前蹄做的,镇江所推出的地理标志就是‘水晶肴蹄’,除蹄外猪身上任何部位都无法取代。”廖维强、姚玉祥、杜有生、鲁庆对水晶肴蹄的称呼都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坚称应称为“蹄”,而非“肉”。民俗专家蔡庆来在座谈会上亦以大量的珍贵历史资料佐证了“水晶肴蹄”名称的来历,同大家观点一样,应称为“水晶肴蹄”。

据了解,镇江“水晶肴蹄”400多年前就任名肴之列,清代《丹徒县志》中便以“肴蹄色鲜艳透明故以水晶肴缔而称之”曾出现在“开国第一宴”的菜谱中,亦有了“镇江有三怪,肴肉不当菜”的说法。正如陈其福大师所言:事物命名,强调名实相符,否则名不正言不顺。如果人为地将传统的“水晶肴蹄”变成“水晶肴肉”岂不成天大的笑话。

据悉,我国现行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体系,存在三个管理部门,商标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三个独立部门对地理标志都可依法行使审批权和管理权: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商标局作为主管部门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的地理标志产品体系;3.由农业部主管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体系。相关材料收齐后上报市场监管局或产权局审批!

最后请看汪曾祺先生在《食肉者鄙》一文里,特别有个《镇江肴蹄》篇:镇江肴蹄,盐渍,加硝,放大盆中,以巨大石块压之,至肥瘦肉都已板实,取出,煮熟,晾去水汽,切厚片,装盘。瘦肉颜色殷红,肥肉白如羊脂玉,入口不腻。吃肴肉,要蘸镇江醋,加嫩姜丝。寥寥数笔,把一个资深吃货写得的清逸灵动,相当不简单。如何让镇江“水晶肴蹄”品质有着质的飞跃?座谈、言讨还将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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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梦屿